安徽合肥宿州东部新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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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东部新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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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东部新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挖掘机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顺延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东部新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挖掘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成交)信息为: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学府路与蔡大路交口东南角
中标(成交)金额:*******.**元
更正后的中标(成交)信息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信地.乐富公寓*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更正原因:原第一成交供应商安徽******投标委托人在外地出差因新冠疫情原因,返回不了宿州,影响供货。为了不耽误项目进行,鉴于以上原因决定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顺延至第二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原成交结果无效。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四号楼**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东部新城行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地址:宿州东部新城行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联系方式:陈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四号楼**楼
联系方式:朱成运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成运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更正公告
*.顺延中标供应商情况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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