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泰兴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自评估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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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年*月,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泰兴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开展了综合自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年-****年,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土十条”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强化部门协作,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在政策制度贯彻落实方面,泰兴市在****-****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土十条”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及时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两个安全利用率**%为目标,深入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土壤污染得到有力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在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方面,泰兴市较好地履行了省、市“土十条”中对农业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按时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率达到***%,达到省、市“土十条”关于****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以上的目标任务。 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方面,泰兴市较好地履行了省、市“土十条”中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防治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与信息共享,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经初步核算,泰兴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市“土十条”关于****年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以上的目标任务。实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与全市**家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重点监管单位落实了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 在综合能力保障方面,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园区、乡镇(街道)均配备了环保工作人员,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组织保障。利用专家库和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渠道,重要项目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技术和服务咨询,提高项目质量。积极申请中央、省里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设立环保专项资金,逐步加大地区配套资金,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与修复工作。通过宣讲培训、组织交流会、媒体宣传、执法调研、新闻通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土壤环境宣传教育,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营造良好舆论范围。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培训,同时组织对泰兴市土壤环境行业管理部门、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环境管理人员展开培训,全市土壤环境管理人员、企业和第三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