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霍邱县西湖排灌站安全鉴定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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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西湖排灌站安全鉴定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霍邱县西湖排灌站安全鉴定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HQZFCG-*******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西湖排灌站安全鉴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邱县西湖排灌站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范围及内容:包括工程现状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等各类工作,编制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分别给出并按审定意见补充修改工程规模复核、建筑物复核计算分析与评价、机电设备复核计算分析与评价、金属结构复核计算分析与评价、泵站工程安全类别综合评价与建议等,最终提出并按审定意见补充修改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并编制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 采购需求:按规定时间提供现场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最终提出并按审定意见补充修改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并编制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提供各种报告不少于*份。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红武、吴晓东、吴云山、范敏、张秀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水利局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 联系方式:张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建新北路 联系方式:方工 *********** 十、附件 霍邱县水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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