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潜川监狱道路面层沥青提升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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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潜川监狱道路面层沥青提升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ZF****-**-****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潜川监狱道路面层沥青提升工程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口深港数字化产业园*栋*-*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安徽省潜川监狱道路面层沥青提升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范围内路面清理、新建沥青混凝土面层、侧石抬升、井类抬升、膜结构停车位等。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韩文波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皖************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林、吕光超、余振冉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金额:壹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省潜川监狱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联系人方式:朱伟 *********** 林青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联系方式:常玲,****-********,************.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常玲电 话:****-********,***********十、附件*.采购文件(见附件)*.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本项目不适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