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潼南区中医院职工食堂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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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书重庆******受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的委托,对潼南区中医院职工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招标内容序号名称限价(元)磋商保证金 (元)服务期(年)*潼南区中医院职工食堂外包项目**/天/人******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等相关内容,提供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购买人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到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栋**-*处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时间) (四)招标文件购买费为:***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为购买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等资料,且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才具备投标资格。 (五)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按时报名签到; *.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六)投标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区江北新城国防大厦)二楼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并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建议网银)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关联的相关保证金帐户上。银行名称:中国******潼南县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必须******基本账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账,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if !supportLists]*、[endif]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潼南区中医院职工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endif]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在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以便核实保证金。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询问。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及电话见本篇采购人联系方式。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巴渝大道中段***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栋**-* 联系人:匡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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