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信息修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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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涉及内容为桐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桐卫职当罚[****]***号”行政处罚信息。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拟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因防护用品发放登记不规范的行为,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桐卫职当罚[****]***号”。现经核实,该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年余,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上述不良信息。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监督电话:****-********;联系单位: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号,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