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丈司法所积极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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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百丈司法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辖区具体实际,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以理论运用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努力提供优质服务,用实际工作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创新为民服务举措,积极争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依法治理,不断提升治理水平。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现全镇**个村、*个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引导辖区***名人民调解员助力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引导全镇**名“法律明白人”积极学法用法,为群众利益诉求提供援助;依托法治文化广场、院坝等法治宣传阵地以及“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线上、线下阵地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多种类型法治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提升法治水平;协助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加强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加大对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宣传防范力度,有效减少涉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数量,不断提升德治水平。“枫桥式”法律服务,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深化人民调解“三三制”,依托村(居)民小组调解小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矛盾纠纷化解于“末端”,把群众利益保护在“前线”,****年以来,共计调处矛盾纠纷***件,调处成功率达**%;井然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确保程序规范、管控有力、教育到位,及时更新工作台账,动态完善档案资料;深化“智慧司法”建设,启用四川司法行政远程会见、探视系统,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把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枫桥式”依法治村,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在开展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同时,加强协调对接,为乡村振兴工作增添力量,积极对接区司法局、律所等单位,为百丈镇在探索公开、透明、高效盘活村集体资产中确保手段和方式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支撑;在辖区试点运行“道德超市”,引导群众以“德”换物,凭借“道德积分”在“道德超市”兑换生活用品,以“小积分”彰显大能量,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自愿参与基层治理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把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平常、干在经常、融入日常,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