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手术器械、彩超)进口产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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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手术器械、彩超)项目编号:GZHLCG**-****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①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套 ②高档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套金额:*,***,***产品用途:用于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手术器械、彩超)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PPP项目:否二、公示期限(不少于*个工作日):时间:****-**-**至****-**-**三、其他补充事宜进口理由: 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使用要求专业人员论证意见:①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②高档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以上参数国产设备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建议采用进口产品,详见专家论证工作底稿。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项目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飞山街*、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联系人:曾修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CBD中心B*座*楼*、财政部门代理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五、附件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论证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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