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奎屯市信息中心奎屯市疫情防控平台及设备暨奎屯市智慧社区(基层服务管理智慧平台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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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奎屯市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奎屯市信息中心奎屯市疫情防控平台及设备暨奎屯市智慧社区(基层服务管理智慧平台二期)项目 采购项目说明:****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工作组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及市委安排部署,压实责任、持续用力、细化措施,有效防范了疫情的输入传播,确保了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有序运转。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给全市上下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大挑战,尤其是在人员及车辆精准防控、快速核酸检测等方面,亟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智能化水平,并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为奎屯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客观的技术支撑。 根据****年*月奎屯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同意采购奎屯市疫情防控相关平台和设备的批复》(奎政办函(****)**号)文件精神,建设奎屯市疫情防控平台及设备暨奎屯市智慧社区(基层服务管理智慧平台二期)。 该平台由中国************开发,主要内容为基层服务管理智慧平台二期平台建设、疫情防控平台建设、智慧门禁及测温服务设备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元(叁佰壹拾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要求,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才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我单位现需建设奎屯市疫情防控平台及设备暨奎屯市智慧社区(基层服务管理智慧平台二期)项目,******是我单位基层服务管理智慧平台和智慧社区一期平台的建设单位,且该平台正在使用中,此次项目建设是在原有的平台基础之上做的升级改造。因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及我单位对于该项目的建设需求和紧迫性,申请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  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天北新区雅望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奎屯市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奎屯市团结广场*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号  联系电话:****-*******  下滑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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