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州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龙州县六通水库道路工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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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LZZC****-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龙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村庄进水库道路铺设****米。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原采购文件内容:项目编号CZZC****-C*-*****-GXXL
更正内容:项目编号CZZC****-C*-******-GXXL
*.原采购文件内容:项目名称:龙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村庄进水库道路铺设****米。项目
更正内容:项目名称:龙州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龙州县六通水库道路工程
*.更正内容:***.******.***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商务技术评审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
*)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条情形;
**)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
**)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报价评审
*)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龙州县龙州镇都兴街四区**号
联系方式:黄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地 址:南宁市星光大道***号荣宝华商城A-**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if !supportLists]五、[endif]附件:更正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