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经开区(高新区)2022年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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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年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CS-************-* 采购人(全称):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年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LJCG-************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年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伍万柒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 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 协助建设环境信息平台 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概况和运营动态 高工为***~****/d,一般技术人员***~***/d 基础工作量为高工*人,**天,****元/人 ****.** ** ******.** / * 入驻企业基本环境信息 / / ***.** *** *****.** / 约***家 * 入驻企业污染源排放信息 / / ***.** *** *****.** / 约***家 * 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协助编制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 / 基础工作量为高工*人,**天,****元/人 ****.** ** *****.** / * *.协助开展环境档案管理 / 基础工作量为高工*人,**天,****元/人 ****.** ** *****.** / * 开展环保培训宣传 年度环保培训*次等 / / *****.** * *****.** / * 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 / ******.** * ******.** / 含编制、评审等费用 * 积极协助应对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 / *****.** ** ******.** / 含监测费 *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 * *****.** / 含监测费 ** 协助部门、园区、企业向事件影响群体、投诉群众给予客观解释 / / *****.** * *****.** / 含监测费 ** 其他 协助园区应对环境管理要求 / 基础工作量为工程师*人,***天,***元/人 ****.** *** ******.** / ** 在入园企业审批过程中提供建议 / / ****.** *** ******.** / ***个计 ** 向园区及企业提供环境咨询服务 / 基础工作量为工程师*人,***天,***元/人 ****.** *** ******.** / ** 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 基础工作量为工程师*人,***天,***元/人 ****.** *** ******.** / 合计 *******.**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浏阳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 *.*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工作组驻厂服务 *.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凭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款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合同签订*个月后,通过考核一个月内凭正式发票付合同款**%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凭正式发票付剩余的**%合同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 收款账户: ******(******:*********************)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验收标准及方法 *.*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费用。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的续签甲方对乙方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双方续签下一年度环保管家服务合同。服务的验收*、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合同价款支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违约责任 *.*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见招标文件附件一“采购需求”规定。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定义*.* 合同当事人(*)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合同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合同价款*.*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年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工作地点: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内 (*)服务方式:项目工作组驻场服务*.服务内容*.*详细内容依据本招标文件项目要求。*.服务标准*.* 详细内容依据本招标文件项目要求。*.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月,自合同签订日起 至 合同签订日起满一年。 **.服务的验收**.*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合同价款支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附件一“采购需求”规定。**.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合同中止与终止**.*合同的中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合同的终止(*)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通知**.*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合同未尽事项**.*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款 采购项目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年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第二章第*.*款 采购人 名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 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第四章第六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壹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址:浏阳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 *、方式:驻场服务 第四章第四款 考核方式 制定考核机制,环保管家的考核由园区环保办组织,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进行管理,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项目费用结算挂钩,低于**分的,每*分(少于*分的按*分计算)则扣减年度合同工作费用*%。一个年度内连续两次低于**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具体详细考核内容中标后由采购人制定,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考核要求。 第三章 解决争议的方式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号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号 法定代理人: 谈文昌 法定代理人: 方涛 委托代理人: 童女士 委托代理人: 于如静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浏阳环保管家****年中标通知书.pdf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area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