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灵璧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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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QT*******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软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号*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拾柒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少博、杨晓雷、刘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张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任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