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郎溪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郎溪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招标人名称:******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湖公园) 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项目名称郎溪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LXX-GC-GK-*******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南街农行附属楼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陈兴弟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册编号: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校迁址重建一期工程项目;蒙城县坛城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 其他:/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山东省肥城市仪阳工业园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田培成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册编号: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平鲁区文苑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新泰市羊流祥和家园二期 *#-*#住宅楼、 一号、 二号沿街商业、配套公建一、二、地下车库项目。 其他:/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北建设******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五四西路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贾晓飞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册编号:冀****************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河北省故城县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珠山区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投标文件中无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证书,不满足招标公告第*.*款,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项,否决投标; *、中******投标文件中无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证书,不满足招标公告第*.*款,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项,否决投标; *、******无符合招标公告第*.*款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项,否决投标。 *******投标函中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项,否决投标。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