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高新丰李镇消防站室内装饰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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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丰李镇消防站室内装饰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受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就高新丰李镇消防站室内装饰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直政采磋商(****)****号 *、项目名称:高新丰李镇消防站室内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洛******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火炬大厦一楼西区 *-*** 号 成交金额:*******.**元工期:*个月项目经理:田会晓 证书编号:豫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八个必须”; 三、评审专家名单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智红,路松行,崔建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收取办法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世贸中心D座****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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