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资兴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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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号)要求,我市经过前期摸底排查,并对照黑臭水体评判标准,我市已不存在农村黑臭水体,全市无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为保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治理情况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监督电话:****—*******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