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大竹堡河道砂石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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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堡河道砂石堆料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大竹堡河道砂石堆料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按现状转让,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交易文件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等仅供参考。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及其他状况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在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品质、数量等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视作受让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现场查看标的实际现状。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成交后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三、转、受双方签订《马边彝族自治县砂石转让合同》(下称《砂石转让合同》),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转运保证金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在标的堆放现场指派专人与受让方进行对接。受让方即可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开展标的转运工作,标的出场后财产毁损、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标的移交后,受让方转运方量达到《砂石转让合同》载明方量,标的移交即告完成,受让方不得转运超出《砂石转让合同》载明方量的砂石;若转运方量低于《砂石转让合同》载明方量,以实际转运方量为准,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格,转让方不给予受让方任何补偿或赔偿,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受让方自行负责堆放场地内的装载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砂石出场后由受让方自行寻找新的堆放场地。
六、受让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标的转运、清场工作,若受让方未按期完成标的转运工作,转运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理未转运完成的砂石,且不给予受让方任何补偿或赔偿,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受让方自行协调解决在砂石运输、堆放过程中涉及乡镇、村组、企业的相邻关系及青苗、竹木、道路、土地、堆料场地、生产生活用水、水利、水文工程设施等纠纷问题,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发生费用及相关损失。
八、在运输装载过程中,如对场地、道路及场地设施设备造成破坏的,受让方应在标的全部移交完毕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堆放的修复、清场、平整等工作,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受让方未按要求完成堆放场地的修复、清场、平整等工作,转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受让方应自行按有关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转运工作的备案登记或审批手续,如涉及运输许可、环保等政府部门强制管理申报批准事项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或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运输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环保运输作业,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清洗车身、覆盖篷布,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车辆是否存在抛洒遗漏问题,及时清扫场地和路面。在运输过程中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受让方经营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执行,需办理砂石加工许可证等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因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处罚或停业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与转让方无关。
十二、受让方在标的移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未开展转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砂石转让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和转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因转让方原因导致不能移交标的,受让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如移交时间逾期超过**日,受让方可以要求解除《砂石转让合同》并退还成交价款,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退款申请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部成交价款、转运保证金(不计期间利息),转让方不承担其他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受让方已支付给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四、如遇大雾暴雨(雪)、疫情及其他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标的转运工作暂停或中止,受让方无法及时完成转运工作的,受让方须及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受让方转运时间,具体延长时间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确定。
十五、本次标的转让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受让方自行承担砂石加工经营等涉及的相关税费。
十六、其他事项详见《砂石转让合同》(样本)。
十七、查看标的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