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沙县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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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GHZB[DY]*******-*) 一、项目编号: [******]GHZB[DY]*******二、项目名称:沙县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GHZB[DY]*******-* 包*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幢十七层*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GHZB[DY]*******-* 包*******: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 套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宜榕 (包*) 评审专家: 陈建布,林祥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计取;货物类成交金额超过***万的:其中***万按成交金额的*.*%计取;***万-***万部分按*.*%计取;***万-****万部分按*.*%计取;服务类成交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计取;***万-***万按*.*%收取;***万-****万部分按*.**%计取。(*)合同包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叁仟按叁仟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 开户行:******三明分行 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GHZB[DY]*******-* 包* :****.***元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政府采购专用章进行合同公开。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并彩打一份送******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地址:沙县广场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曾小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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