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镜湖区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四标段)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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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四标段)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CG****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镜湖区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四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四标段为芜湖市智能环卫试点街道标段,经业主商讨,本标段修改内容如下。 [if !supportLists]*、[endif]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二)车辆、设备配置中要求上述列明的各标段车辆和保洁设备配詈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詈要求,投 标人在投标时不能降低或减少车辆和设备的配詈方式及配置数量。必须自****年**月*日*年以内购买的车辆(提供所需 车辆的行驶证,新车购置时间不超过*年:特殊车辆及电瓶车,手推车等提供相应的购车发票),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现修改为: 车辆、设备配置中要求上述列明的各标段车辆和保洁设备配詈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詈要求,投 标人在投标时不能降低或减少车辆和设备的配詈方式及配置数量。必须自****年**月*日*年以内购买的车辆(提供所需 车辆的行驶证,新车购置时间不超过*年:特殊车辆及电瓶车,手推车等提供相应的购车发票)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在中标后配备满足该项采购需求的承诺函:未提供自有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按无效标处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资信业绩 **分业绩*分*、自项目报名之日起上推 * 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类似的智慧环卫项目(指有智能驾驶环卫车辆或机具设备(具备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功能)投入运营的市政类环卫服务)业绩,每具有一个得 * 分,最多计*分。 注:()(*)业绩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三者缺一不可)。 (*)业绩项目需为市政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面积达***万平方米以上,合同金额年费服务五百万以上。 (*)业绩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须同时能体现配备具备自动 驾驶或无人驾驶功能的车辆或机具设备。 备注:业绩项目招标文件需提供封面(加盖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公章)及主要条款页面。 业绩合同复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 公章;否则,不得分。企业实力**分企业获奖情况*分[if !supportLists]*、[endif]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优秀企业类型的奖项,得*分(提供区县级及以上党委和人民政府颁发奖项的正式文件和奖牌);[if !supportLists]*、[endif]获得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授予颁发的奖项得*分(提供市级及以上人社等部门授予颁发的奖项扫面件);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 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企业实力**分企业设备**分*、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为中标以后新购招标文件中 要求的所有车辆、机具设备)加盖公章,得 *分; *、提供最大总质量*吨及以上慢道智能驾驶车辆或机具设备(具备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功能)不少于*部,每提供 * 辆得 *分,最高 **分; 注:最大总质量 * 吨及以上智能驾驶车辆或机具设备,必须获得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机器人产品认证证书”。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认证机构批准书”(该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和认证机构出具的“机器人产品认证证书”(该证书发证日期须在自项目报名之日起上推 * 年内),两者缺一不可。 最大总质量 * 吨及以上智能驾驶车辆或机具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购买合同,销售方需与“机器人产品认证证书”的申请人或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致。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现修改为:资信业绩 **分业绩*分*、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 同类物业管理或环卫服务合同且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达到***万平方米的单项业绩的得*分。没有,不得分。*、自项目报名之日起上推 *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类似的智慧环卫项目(指有智能驾驶环卫车辆或机具设备(具备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功能)投入运营的市政类环卫服务)业绩,每具有一个得 * 分,最多计*分。 注:()(*)业绩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三者缺一不可)。 (*)业绩项目需为市政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面积达***万平方米以上。 (*)同一项目同时满足*、*类业绩要求时,不可重复计分。(*)业绩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须同时能体现配备具备自动 驾驶或无人驾驶功能的车辆或机具设备。业绩合同复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 公章;否则,不得分。企业实力**分企业获奖情况*分*、自****年*月*日至今(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予颁发的相关荣誉称号,市级及以上*分,县区级得*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分(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自****年*月*日至今(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荣誉称号,市级及以上*分,县区级得*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分(提供颁发荣誉的正式文件);*、投标人协助项目所在地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并受到当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表彰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企业实力**分企业设备**分*、投标人自有环卫作业车辆:(*)总质量**吨及以上洒水车一辆(*)总质量**吨及以上垃圾车一辆(*)总质量**吨及以上洗扫路车一辆(*)总质量**吨及以上抑尘车或雾炮车一辆上述车辆同时具备得*分,缺一种车辆扣*.*分,扣完为止。注:车辆总质量吨位以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上的总质量为准,自有车辆须提供该车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彩色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提供最大总质量*吨及以上慢道智能驾驶车辆或机具设备(具备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功能)不少于*部,每提供 * 辆得 *分,最高 *分; 注:最大总质量 * 吨及以上智能驾驶车辆或机具设备,必须获得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机器人产品认证证书”。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认证机构批准书”(该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和认证机构出具的“机器人产品认证证书”(该证书发证日期须在自项目报名之日起上推 * 年内),两者缺一不可。 最大总质量 * 吨及以上智能驾驶车辆或机具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购买合同,销售方需与“机器人产品认证证书”的申请人或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致。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它要求不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齐工 ****-*******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  地址:芜湖市观澜路*号滨江商务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采购人: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安徽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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