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派出所工程”补充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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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派出所工程”补充澄清(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czgc******-***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市函[****]**** 号规定,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作为异常低价。
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公安局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滁州市徽州南路****号国际商务中心**F
联系人:刘毅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
地址:滁州市丰乐南路***号(长江商贸城B区*栋***室)
联系人:方培伟
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附件:澄清公告扫描件(**.**).jpg 关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派出所工程”补充澄清(修改)公告.doc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