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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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 公告日期: ****年 **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米面油、干货类、调味料、洗洁精等) (*)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 (*)项目内容: 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米面油、干货类、调味料、洗洁精等) (*)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叁拾壹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 C****** 湘潭****** \ \ 详见文件 \ * \ ******元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两年。 地点: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付款 *、 合同签定后,按月按实结算,每月**日前支付上月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 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日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份,采购人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甲方:(公章)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 乙方:(公章)湘潭******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邓裕宝 委托代理人:谭炜钢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area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