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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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临床使用,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经联采办办公室及议价专家临时讨论决定,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中选企业数量确定原则”中“同一分组内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数*家的,拟中选企业数*家”调整为“同一分组内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数*家的,中选*家”,其他保持不变。特此公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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