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济源市兴粮制粉厂年加工8000吨面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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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济环评审〔****〕***号 济源市兴粮制粉厂:你单位报送的由******编制的《济源市兴粮制粉厂年加工****吨面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位于邵原镇南街村,其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废气。项目排放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标准要求。*.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a类要求。*.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年第**号)进行控制。四、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放口应严格依照《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放口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环【****】**号)进行设置。五、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递交试生产申请书,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按规定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本批复有效期为*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年**月**日***号兴粮制粉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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