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兴·相王城市广场项目扶梯装饰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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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兴·相王城市广场项目扶梯装饰工程评标结果公示经评标,************委托对安兴·相王城市广场项目扶梯装饰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兴·相王城市广场项目扶梯装饰工程项目编号: AHZJ-************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肆佰柒拾元整(¥******.**元)工期:**日历天质量:合格评标情况:正常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项目负责人:孙文全;联系电话:****-********/********/********转 ***公示期: ****年**月*日-****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孙文全****-********/********/********转***。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比选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