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州区新田镇2021年华阳河水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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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ZQ-CG-CS-*******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新田镇****年华阳河水毁修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街道(原养贤乡计生办办公楼二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尤德利、张进东、章先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国家计委计价[****]****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代理费用,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宣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新田镇 邮箱:******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号 邮箱:******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站长、郭工、秦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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