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通信综合枢纽楼工程-园区围墙旗杆等施工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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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分公司通信综合枢纽楼工程-园区围墙旗杆等施工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庆分公司通信综合枢纽楼工程-园区围墙旗杆等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 JG****-**-****
招标(采购)方式:比选
比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采购)日期:****年**月**日
******安庆分公司通信综合枢纽楼工程-园区围墙旗杆等施工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报价: ******.**元(大写:玖拾捌万柒仟壹佰叁拾柒元玖角柒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报价: *******.**元(大写:壹佰零贰万零伍佰陆拾柒元贰角贰分)
采购人名称:******安庆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号
联系人:张安宁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省招标集团大厦***室
项目负责人:徐鹏、张腾飞、王长飞
联系电话: ****-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楼法务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n/MSS-PORTAL/)发布。
特此公示。
******安庆分公司
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