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新民市公安局采购公安专用对讲机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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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公安专用对讲机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公安专用对讲机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公安专用对讲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参数变更,已最新上传招标文件参数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依照辽财采函【****】***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分钟,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号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公安局 地址: 新民市公安局辽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沈阳市新民市市府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阳 电话: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