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关于低价值玻璃瓶回收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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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SJY****-SS** 二、项目名称:低价值玻璃瓶回收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报价:******(元)嵊泗县******嵊泗县菜园镇马关中柱山大陆电厂旁 *.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嵊泗县城市管理局)(本级)低价值玻璃瓶回收外包服务低价值玻璃回收项目服务外包玻璃瓶上门收集、玻璃瓶粉碎打包、玻璃瓶粉碎处理后外运等,按全年将收集玻璃品***吨计数。乙方需有符合相关要求的生产经营场地、设备,回收城区范围内的餐饮业及娱乐场所的玻璃瓶,玻璃瓶粉碎打包、玻璃瓶粉碎处理后运往宁波等,按全年将收集玻璃品***吨计数。*年按投标文件服务标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费剑英,郑伟达,张弛(采购人代表)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云龙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弛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建银****** 地 址:嵊泗县东海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浙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海园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俞联杰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