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原阳县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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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原阳县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原阳县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项目涉及接入省“全豫通办”业务服务系统、接入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接入省非税征缴“总对总”对接服务系统、接入省不动产查控“总对总”对接服务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政务网“好差评”系统对接、不动产自助打证机、网络运行环境内外网迁移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原阳县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项目,该项目需依托前期平台,运行数据,无缝调配软件硬件,为保证系统的无缝对接,建议从原有供应商处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供应商******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瑞达路**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李永省
原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副高
见附件
周胜忠
新乡市科技服务中心
工程师
见附件
王琳
******
高工
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公示媒体为《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时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个工作日)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银磊
地址:原阳县开元路与太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张靳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号合作大厦B座**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