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怀宁县高河中学室外篮球场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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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高河中学室外篮球场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CG-HN-****-***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高河中学室外篮球场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A-*地块通配家具建材大市场商铺*栋*、**、**、**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万零捌仟元整
(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怀宁县高河中学室外篮球场改造工程 服务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军注册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国华、黄德良、阎友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怀宁县高河中学、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怀宁县高河中学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
联 系 人:余成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怀******
地 址: 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号
联 系 人: 张莹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成龙
联系方式:***********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开标记录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省怀宁县高河中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