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岐山县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 2021 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国有崛山林场实施区五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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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 **** 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国有崛山林场实施区五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原文链接地址公示结束时间:**** 年 ** 月 ** 日一、评标情况标段(包)[***]五标段-** 林班、** 林班作业区:*、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中标候选人第 * 名:陕******,投标报价:***.******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中标候选人第 * 名:陕西******,投标报价:***.******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中标候选人第 * 名:******,投标报价:***.******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中标候选人(陕******)的项目负责人:葛国胜/;中标候选人(陕西******)的项目负责人:王卫涛/;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罗增/;*、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中标候选人(陕******)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陕西******)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向招标人提出,如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 **** 年第 **号)认真处理。三、其他岐山县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 **** 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国有崛山林场实施区五标段(二次)招标,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整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 号开标室开标,现将招标结果予以公示。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陕西采购与中国建设招标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最终中标人。四、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岐山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岐山县林业局地 址:岐山县朝阳路 ** 号联 系 人:陈工电 话:****-*******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 A 座 **** 室联 系 人: 王工电 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