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徐美娜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编号:第2021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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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支行,因 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座落: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鸣泉谷二十六街*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粤( ****)佛冈县不动产证明第*******号;权利人:******佛冈支行;义务人:徐美娜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承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声明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美娜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