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山市分行、池州市分行车辆驾驶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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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山市分行、池州市分行车辆驾驶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安徽******受中国******安徽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山市分行、池州市分行车辆驾驶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因有效家数不足,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转为单一来源,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山市分行、池州市分行车辆驾驶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编号:AHQS-****-****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谈判日期:****年**月**日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成交人名称:安徽省******投标报价:*******.**元**包:成交人名称:******投标报价:******.**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投标人有异议,请于*个工作日内向安徽******反映。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采 购 人:中国******安徽省分行地 址:合肥市繁华大道*****号联系人:陈经理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米百商杰座**栋****联系人:常工、孙工电话:****-********,***********,***********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