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一、三标段)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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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一、三标段)合同公告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一、三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FRCG-************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三标段)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无 项 * ******.** * 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政府采购项目(一标段)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无 项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伍万伍仟叁佰伍拾捌元壹角捌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标段: 序号 标段号 服务内容 一年的投标价格 合同周期 单价(元/年) 总价(元/年) * 一标段 灯具、管线、电缆及配电元器件维护及拆除换新 ******.** ******.** *年 一年的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元 大写:柒拾肆万零柒佰贰拾贰元零角贰分 三标段: 序号 标段号 服务内容 一年的投标价格 合同周期 单价(元/年) 总价(元/年) * 三标段 灯具、管线、电缆及配电元器件维护及拆除换新 ******.** ******.** *年 一年的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 元 大写:柒拾壹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元壹角陆分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考核结果续签一次合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 收款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银山支行(湖******:*****************)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 (*)LED通用型产品符合Q/XMGD**-****《夜景工程半导体照明器件部件产品技术规范》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应符合Q/XMGD**-****《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违约责任 *.*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 **.* 甲方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若发生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外的,依据现行行业相关规范、芙蓉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乙方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各项记录、办理结算所需的资料等,并负责联系采购人和接受采购人的安排。**.*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号芙蓉区政府大院**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七里营社区居委会*栋***房 法定代理人: 罗明立 法定代理人: 邱威 委托代理人: 熊光明 委托代理人: 邹双双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一标段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E.*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xlsx 一标段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D*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xlsx 三标段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E.*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xlsx 芙蓉区亮化维护项目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docx 三标段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D*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xlsx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area_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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