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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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采购预算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采购预算 请各单位将****年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万元),全部列入采购预算,并细化到具体采购品目,填入《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全面推行采购预算公开 *.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以及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全部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不得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变更或采购预算金额变动达到**%以上的,应重新公开采购意向。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年**月**日下午下班前将《政府采购预算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QQ在线发送)报至财务处,逾期不再受理。(咨询方式:张老师***********,QQ:*********)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年**月**日政府采购预算表.xls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年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