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1年第3393号)大连味通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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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号)******债权转让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LN****DF******项目名称
(****年第****号)******债权转让项目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中国************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拍卖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大连产权交易所(******)
账号:****************
开户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并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用于产权交易的《债权转让合同》。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档案资料对外移交出库清单进行会签即视为资产交接完成。
(*)同意在资产交接完毕后自行前往有关部门办理债权变更手续,办理债权变更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如报纸公告费、手续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