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黄征启字[2021]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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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台州市黄岩******实施南城大道*、南城大道*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南城街道山前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南城街道山前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共*.****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台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南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黄征启字[****]***号.pdf 台州市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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