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芜湖市清水小学扩建项目土地污染状况调查(二次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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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清水小学扩建项目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BZT******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清水小学扩建项目土地污染状况调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华阳公司写字楼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芜湖市清水小学扩建项目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服务范围:完成土壤检测分析、调查报告编制,并经专家评审。本项地块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是否满足要求的明确结论等主要内容。服务期:详见谈判文件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标准:合格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璟、陈玉梅、周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中标价×*.*%收取,不满足 ****
按 **** 计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座*楼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梦琴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