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0年两座电动自卸货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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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年两座电动自卸货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BSDHW-**】,根据实际情况,该项目将更改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更改事项: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中,原商务部分:业绩(**分)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清洗车销售合同进行打分:每份合同得*分,满分**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验收报告的可提供用户意见书。质量保证期(*分)质量保证期为*年的得*分,每增加*个月增加*.**分,满分*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改为:业绩(**分)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电动货车销售合同进行打分:每份合同得*分,满分**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验收报告的可提供用户意见书。质量保证期(*分)质量保证期满*年的得*分,满*年或以上的得满分*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二、其他内容不变。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更正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修改文件为准。三、本更改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公告后,在**小时内通过邮箱回复我方,确认已收到该公告。投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回复,则被视为已经收到本公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尤老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