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关于2021年11月22日—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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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月**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话:****-*******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楼C区***窗口(攀西科技城)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盐边县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盐边县人民医院建设部分)攀环审批[****]**号.***.******.*********除盐制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攀环审批[****]**号.***.******.***攀钢钒炼钢厂板坯连铸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攀环审批[****]**号.***.******.***米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攀环承诺审批[****]*号.***.******.***安宁河干流米易县沙坝村段防洪工程攀环审批[****]**号.***.******.***国道***线龙洞大桥改建工程攀环承诺审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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