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怀宁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功能性有机无机复混肥、氯虫·噻虫嗪、噻呋·嘧苷素等采购项目(包四)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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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功能性有机无机复混肥、氯虫·噻虫嗪、噻呋·嘧苷素等采购项目(包四)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财****年第***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功能性有机无机复混肥、氯虫·噻虫嗪、噻呋·嘧苷素等采购项目(包四)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怀宁县绿叶农资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陈嘴街
成交金额:肆拾贰万伍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烯肟·三环唑品牌:稻跃 规格型号:剂型:悬浮剂,****g/瓶,含量:总有效成分含量:**%,其中烯肟菌胺 *.*%、三环唑含量 **.*%数量:/单价:***.** 元/瓶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冬胜、钱龙涛、穆永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振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功平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