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滁宁城际铁路一期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澄清答疑公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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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宁城际铁路一期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澄清答疑公告(五)czgc******-***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滁宁城际铁路一期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中交易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答疑:
*、用户需求书《附件*:滁宁城际(滁州段)一期工程控制中心机房空调用户需求书(修改稿)》第**页“★***.******.***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范围不小于***kw)、ISO****(适用范围内须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制造和销售”)、ISO*****(适用范围内须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制造和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GCC诚信认证;并提供相关证书。若为原装进口产品,还需提供报关单等详细证明资料。” 疑问:据悉,国务院已于****年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建议取消此★条款。
答:同意取消。
以上澄清内容与交易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交易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名称:******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西矿街***号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室
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附件:关于“滁宁城际铁路一期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澄清答疑公告(五).pdf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