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及喷绘类物品制作备选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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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标识、标牌及喷绘类物品制作备选单位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内容序号主要内容数量*招选*家标识、标牌及喷绘类物品制作备选单位。*项二、报名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截止。三、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皆须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三、报名地点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邮箱:******。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业,持有年检合格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括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届时按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通知。七、其它事宜(一)本次招标采取评标会议形式公开招标(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会议。(二)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医院官http://***.******.***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三)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招标机构释疑。八、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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