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关于公布茂名市2021年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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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号)等文件要求,****年我市确定有污染地块*个,疑似污染地块*个,现将我市各地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情况公布如下: *.茂南区,无疑似污染地块。 *.电白区,*个疑似污染地块(电白海尾垃圾填埋场地块)。 *.高州市,无疑似污染地块。 *.化州市,无疑似污染地块。 *.信宜市,无疑似污染地块。 *.茂名滨海新区,无疑似污染地块。 *.茂名高新区,无疑似污染地块。 特此公告。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