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关于金州南路 (城市展馆) 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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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州南路 (城市展馆) 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磋商成交结果公告金州南路(城市展馆)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已于****年**月**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项目名称: 金州南路(城市展馆)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项目编号:YJGHCG-****-***;
三、招标人名称:安******;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号;
联系人:刘阳;
联系方式:***********、****-*******;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熊婷;
联系方式:***********、****-*******。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建设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金州南路(城市展馆)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修建临时公共停车场,项目主要包括地面平整、排水、混凝土硬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金州南路(城市展馆)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所列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自筹。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肆万捌仟贰佰捌拾捌元整(¥:*******.**元);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路***号;
联 系 人:王小桃;
联系电话:***********。
七、磋商小组人员:王小娟、陈晓斌、李淑丽、张德平、刘阳。
八、项目联系人:熊婷 ***********。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取标准及相应的计算办法和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一、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
****年**月**日
附件: [YJGHCG-****-***]金州南路(城市展馆)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SXSZ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清单.zip 附件: 评标办法.xml 附件: ****-***最终报价_ImgToPdf.pdf 集中展示 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 * 变更公告 * 结果公告 * 废标/终止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保证金账户并交纳保证金。登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