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生物园地修缮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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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DEC-A********(招标文件编号:XDEC-A********)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生物园地修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号易元国际B座***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 河南****** 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生物园地修缮项目 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 张喜运 豫************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玉钢、张宝红、翟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中相关收费规定标准(不足*****元按*****元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 地址:郑州市陇海中路**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F座 联系方式:李女士、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