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卫生院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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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卫生院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卫生院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葵花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便携式彩超品牌:无锡祥生规格型号:ECO*数量:*台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万胜春、孙志杰、李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定额****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单位;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卫生院 地 址:谯城区十河镇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或********或********转****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或********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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