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工程A11标段7#弃渣场场地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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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工程A**标段*#弃渣场场地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拍卖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号)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安政文〔****〕***号)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工程A**标段*#弃渣场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处置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工程A**标段*#弃渣场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处置权: 名称 位置 项目 面积 弃渣 体积 弃渣量 处置 期限 竞买 保证金 起始价 每次增价幅度 开采 方式 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工程A**标段*#弃渣场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处置权 福安市溪潭镇岳秀村 ***** ㎡ **.**万 m* **.**万 m*:其中土方量约*.**万 m*,石方量约*.**万 m* *个月 *** 万元 *** 万元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机械 开挖 二、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企业。
三、本次弃渣处置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索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可提出书面申请。本次弃渣处置权竞买保证金须于****年*月**日**时前汇入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弃渣处置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厅举行。
六、本次拍卖处置权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人以上(含*人),若不足*人,该处置权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七、其他事项
(*)由于该标的为弃渣,所提供的有关该标的的剩余土石方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量不作承诺和保证。
(*)因本次出让平整项目用地为A**标段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回采土石方需由村庄道路经过,竞得人应与溪潭镇及当地村委进行沟通,做好村民工作,避免引起村民阻扰等行为。对因开挖、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等其他设施损坏的,应负责赔偿修建。
*.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编制场地平整及土石方综合利用方案、场地平整施工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始开挖、平整。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九、联系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号、福安市乾元御景*号楼**** 联系电话:****-*******(王先生)、***********(郑先生)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 ****年**月**日附件:关于深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工程A**标段*幢废渣场场地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处置方案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