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55号1栋2单元22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上对广西壮族自******南宁仓库名下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号*栋*单元***号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号*栋*单元***号。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元人民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增价幅度:****元人民币。三、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与咨询联系人电话预约,请自行前往。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本院已委托******代为进行房产推介及展示,竞买人可登陆“能拍法服”微信小程序了解拍品,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请与该公司联系。联系方式:***********、***-****-*********。该标的委托******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投诉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准予本院处置上述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用地,经确认每套房产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大约*.****万元,具体金额以办理不动产登记部门核算为准,该土地出让金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该房产未完成一户一表用水改造。*、本次拍卖房产面积为套内面积。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账号************)。八、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法院监督电话:****-*******淘宝技术咨询电话:***-***-****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