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鹤山实验中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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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实验中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鹤山实验中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 人员要求:*服务开始时间:****年*月*日 (一)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二)审查及完善甲方法律事务文书;(三)审查及完善甲方草拟的经济合同;(四)协助甲方设计、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运作程序;(五)应甲方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六)接受甲方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七)应甲方请求,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八)为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九)为甲方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法律见证,出具律师见证书;(十)参与甲方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制定法律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十一)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以乙方特有资格进行资信调查,出具资信调查报告;(十二)为甲方代办公证、专利或商标注册申请、不动产抵押或交易手续、工商登记手续等法律事务;(十三)为甲方进行股份化改造设计、对企业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制作系列法律文书、代办相关法律事务;(十四)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申诉等活动;(十五)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宜。 * 年 (五)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超明 ******* 采购单位:鹤山实验中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