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平顶山市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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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标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项目; *、招标范围:公交车辆的采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预算金额:约****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日内; *、标段划分:*个标段,包含以下车型: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 **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 ** 台 * **米系列纯电动公路造型公交车 ** 台 * *.*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 ** 台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 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 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 宇通牌ZK****BEVG* **台 ******.**元 * ** 米系列纯电动公路造型公交车 宇通牌 ZK****BEVG** ** 台 ******.**元 * *.* 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 宇通牌 ZK****BEVG** ** 台 ******.**元 四、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交通大厦**楼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名门国际中心****室 联系人:杨彪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彪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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